《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于1998年6月26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3號《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已于2017年2月3日經國家衛生計生委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經國家衛生計生委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為規范醫療機構處方審核工作,促進合理用藥,保障患者用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處方管理辦法》《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本規范。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管理,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規范服務行為,提升醫院綜合水平,促進醫院科學發展,根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國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有關規章、規范性文件,制定本辦法。
患者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和健康,是醫療管理的核心,是醫療衛生系統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具體要求,也是健康江蘇建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的重要基礎。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為指導各地科學建立推廣多學科診療模式,進一步提高國內腫瘤等疑難復雜疾病的規范化診療水平,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制定本方案。
醫療質量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和對醫療服務的切身感受。持續改進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是衛生事業改革和發展的重要內容和基礎,對當前構建分級診療體系等改革措施的落實和醫改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意義。